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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4-09-19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县关于推进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政策精神,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减轻患者就医负担,9月18日,县医共体总医院(县人民医院)组织各科室主任及各院区、分院业务院长集中签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承诺书。
县医共体总医院(县人民医院)相关负责人指出,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是积极落实国家及湖北省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相关政策,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切实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的有力举措。各院区、分院要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检查检验工作,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连续、高效的医疗服务。
根据要求,县医共体总医院(县人民医院)各院区、分院将严格遵循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标准,对符合互认条件的检查检验报告(标注有“★”号、“HR”等特定互认标识,且检查检验时间、技术规范均满足临床诊疗需求)在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间实现无缝衔接与互认。这意味着,患者在其他医疗机构完成的检查检验项目,只要符合互认条件,接诊医疗机构医生在不影响疾病诊断治疗的情况下均可直接采纳,无需重复检查,从而有效避免不必要的医疗资源浪费,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和就医时间成本。
此次承诺书的签订,不仅是对国家关于推进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政策的有力响应,更是县医共体总医院(县人民医院)积极响应群众健康需求,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与效率的重要举措。